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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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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是一名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经常遇到如何界定违法所得的问题,处理起来非常棘手。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关闭,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请问,违法所得如何界定,由哪些法律、法规规定?
作者 施倚
出处 《劳动保护》 2008年第5期113-113,共1页 Labour Prot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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