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正式建立已有20多年,现行制度已实施9年,为大量失业人员提供了生活保障,并促进失业人员实现就业,促进了市场就业机制的建立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然而,近10年来,社会形势已发生很大变化,针对目前的形势,现行制度设计存在保障范围有限、保障水平偏低、促进就业功能不足、预防失业功能缺失等问题,难以适应劳动力市场形势发展的需要,严重阻碍了失业保险制度应有作用的发挥,迫切要求我们对现行制度进行改革。失业保险制度改革的重点是解决现行制度功能不足的问题,要通过各项具体制度的改进,建立一个集保障基本生活,促进就业和预防失业功能为一体的失业保险制度。此项研究的目的旨在,为完善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提供决策依据,为研究修改《失业保险条例》提供支持,为各地探索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的功能提供思想空间。
出处
《中国劳动》
北大核心
2008年第4期6-12,共7页
China Lab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