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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受罚150万元 上交部分航线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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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4月16日,中国民用航空局(下称民航局)公布对“东航返航事件”的处罚决定:停止东航云南地区部分航线、航班的经营权,交由其他航空公司经营;对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航)处以人民币150万元罚款。
作者 张娜 朱弢
机构地区 《财经》记者
出处 《财经》 2008年第9期130-130,共1页 Business & Finance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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