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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锦春敛财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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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4月23日,湖南省郴州市原纪委书记曾锦春案,在长沙市中院一审开庭。检方指控这个曾经三次被省纪委立案调查、自称“告不倒、查不倒、管不倒”的副厅级官员,涉嫌受贿3152.25万元人民币,另有960.75万元人民币巨额财产来历不明。
机构地区 《财经》记者
出处 《财经》 2008年第9期140-140,142,共2页 Business & Finance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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