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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奖励有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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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组部等部委1月初发布的《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根据规定,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公务员集体给予奖励。奖励分五种:嘉奖(800元)、记三等功(1500元)、记二等功(3000元)、记一等功(6000元)和授予荣誉称号(10000元)。
出处 《时事资料手册》 2008年第2期120-12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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