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月28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87号主席令,公布了这部法律。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共8章92条,比修订前增加了30条。新法在结构上作了重大调整,把96《水污染防治法》中第三章“防止地表水污染”和第四章“防止地下水污染”合并为新法中第四章“水污染防治措施”;新增加了第五章“饮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体保护”,第六章“水污染事故处置”。
出处
《给水排水》
CSCD
北大核心
2008年第4期I0003-I0004,共2页
Water & Wastewater Engine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