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电视舞美空间的形式美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电视是以图像、画面为基本元素的一门视听综合艺术。在电视节目的创作和制作中,景物、光效、化妆、服装、道具、特效以及虚拟的片头和片尾、三维和二维动画、字幕等手段构成了电视美术,在视觉艺术中发挥出了它独特的魅力。它们互为作用,相辅相成,共同完成节目所赋予的任务,创造了丰富多彩的视觉信息,并显示着电视舞美空间的形式之美。
作者 崔林铁
出处 《剧影月报》 2008年第1期55-56,共2页 Drama and Film Journal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