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伦理精神是制度得以产生的观念先导,征地制度只有体现、反映一定的伦理价值取向和要求,经过人们价值合理性的诘问取得存在合理性依据之后,才能变成现实生活中真正起作用的实际规则。因此,征地制度改革必须以征地制度的现实性存在为基础和出发点,通过现实征地制度的伦理缺陷进行理性分析,为科学合理的征地制度设计与安排提供伦理坐标,以调整并保障征地制度价值的实现。
出处
《特区经济》
北大核心
2008年第3期126-128,共3页
Special Zone Economy
基金
河北省2006年软科学项目<河北省农地征用制度的制度悖论与创新路径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项目编号:06457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