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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不能再“割尾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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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因为成绩未达标,某中学4名学生被劝退了。去年,该中学与700多名学生签订了协议书,对学生提出了34条规定,典型违规者将受到严重警告、留校查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不同处罚。其中,给予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罚的有11项“标准”,包括一学期旷课16节,一学期未完成作业40次,以及期末考试总成绩未达到年级平均总成绩的70%等。
出处 《教育文汇》 2008年第5期10-1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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