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水污染防治法(修订举案)进行了初次审议。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会后将骖订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自9月5日至10月10日,共收到通过网络、信件提出的意见1400多件。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社会铮劈面提出的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研究。同时,法制工作委员会将修订草案印发各省(区、市)、和中央有关部门等单位征求意见。法律委员会每,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符评座谈会,听取意见。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还到一些地方调研。在此基础上,法律委员埝、法制工作委员会就几个主要问题同有关部饲交换意见,反复研究。法律委员会于12月6日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对修订草案进行了逐条审议。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环保总局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12月19日,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再次进行了审议。现就主要问题的修改情况汇报如下: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08年第2期231-233,共3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