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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死者『农转非』家属多获赔近四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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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8月7日17时,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人陈某,在珠海市发生车祸死亡。一审判决时,法院依据农村户口的标准计算赔偿金,判令被告赔偿陈某家属医药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97964元。 之后,陈家的代理律师发现.2004年佛山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统一全市户籍管理,本市户籍人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由此断定,虽然户口本上陈某及其5名亲属为农村居民,
出处 《共产党员(下半月)》 2008年第4期38-3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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