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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登记机构的审查职责——《房屋登记办法》研讨之二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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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所谓形式审查,是指登记机构仅对反映相关法律事实的材料进行审查,查验其内容是否完备,形式是否符合要求;而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等加以审查。所谓实质审查,是指登记机构不仅要对材料进行审查,还要考察材料反映的法律事实即其内容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作者 尹飞 李倩
出处 《中国房地产》 2008年第5期6-10,共5页 China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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