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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当小偷被打伤,我能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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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 去年10月份,我进城赶集,在公共汽车上不小心踩到售票员的脚,随后与之发生了口角。我下车后,售票员指着我大喊“打小偷”,接着我就被过路的行人扑倒在地,导致受伤,对此我花费了800元的治疗费。请问,我能要求赔偿吗?
出处 《河南科技(乡村版)》 2008年第5期38-3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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