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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职务犯罪“30岁现象”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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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广州市司法局不久前的一份统计资料表明:2007年广州职务犯罪有四成是30岁左右的青年干部和公职人员所为,而广州青年干部和公职人员职务犯罪人数的85%年龄在30到35岁,他们掌握一定权力,有许多是单位和部门主管。另据北京、济南两市检察院的类似统计情况也表明.职务犯罪年轻化趋势日益严重,已形成了职务犯罪的“30岁现象”。
作者 沈小平
出处 《上海党史与党建》 2008年第5期22-2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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