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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授权市执法局违法建设拒不改正可查封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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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西消息城管执法人员在以往监控违法建设时,许多违法建设存在偷建、抢建和强行施工的行为,既损害了市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又给执法工作和违法建设的拆除增加了难度。3月12日,记者在南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获悉,经南昌市人民政府授权,从即日起,违法建设拒不改正或逾期不拆除的行为,市执法局可采取查封施工现场措施,确保制止违法建设行为。
作者 虞超伟 江伟
出处 《城建监察》 2008年第5期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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