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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浅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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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体系现状 我省按照国家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分工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形成了由农业、质检、工商、食品药品监督、商务、卫生等部门分段管理的监管体系。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由农业部门负责。目前,全省除18个市(县)先后成立了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以外,其他市(县、区)还没有专门的农业综合执法队伍。除了个别地方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之外,还没有形成统一完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出处 《吉林农业》 2008年第5期12-12,共1页 AGRICULTURE OF JI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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