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股份交换制度适应了现代企业以集团化模式实现规模经济效益的发展需求,逐步发展成为国际证券市场上大型上市公司从事并购的工具。该制度突破了私人财产自治、公司社团法人本质、公司人格独立等传统公司法理念。股份交换制度与传统的公司法理念之间存在着冲突与协调。
出处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
2008年第3期90-93,共4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Qingdao Municipal Committee and Qingdao Administrative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