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胡塞尔认为现象学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现象与本质的关系问题即认识如何可能的问题。他提出意向性构成理论作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全新思路。胡塞尔的意向性构成理论经历了由强调"使某物显现"到强调"对象构造"的发展过程,这是意向性构成理论本身的自我完善,实质是方法论的创新。它构成了胡塞尔现象学由早期静态现象学即本质的、描述的现象学向发生现象学即构造的、解释的现象学转折的内在逻辑。
出处
《湖南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2期24-26,共3页
Journal of Hunan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