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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宅还耕”宜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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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陕西省制定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农民放弃宅基地进城镇落户,推进农村宅基地复垦整理,恢复耕地。陕西省政策规定,农民放弃宅基地后,不影响其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益,不影响其作为农民身份享有的原有政策待遇。对退出合法宅基地的面积确定一定标准给予奖励,复耕后的宅基地归村集体组织所有。
作者 张广友
机构地区 安徽萧县
出处 《江淮法治》 2008年第9期58-5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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