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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承担少收多付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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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的工作人员由于业务繁忙,每日经手收付的款额巨大,稍不留神,就有可能在工作中发生少收多付。对于少收多付的资金,谁来进行追偿,谁又要对此承担法律责任,在现实中还存在许多争议。从下面的案例中我们可以作一分析。
作者 虞金苟
出处 《中国邮政》 2008年第5期61-61,共1页 China 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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