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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走偏锋 “好官”被绿化工程撂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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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权力失去监督、面临诱惑太多时,许昌市建设委员会原副主任、许昌市311国道绿化建设指挥部原副指挥长李国英渐渐把持不住自己,权走偏锋,吞公款若探囊取物,收贿赂如暗渡陈仓,最终为自己的贪婪付出了惨重的代价:2007年10月25日,长葛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李国英有期徒刑6年,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合并执行14年。
出处 《党的生活(河南)》 2008年第5期46-4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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