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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型国家的法制保障——评修订后的科技进步法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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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备受瞩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修订案历经多年讨论修改,于2007年12月27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将于2008年7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条例》将近年来我国有关科技的重要方略及政策写入法律,确立了科教兴国的战略,将科技创新置于灵魂地位,突出建设创新型国家,特别将企业科技创新作为独立章节,突出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修订后的科技进步法从总体上适应了我国科技发展的目标,使作为科技基本法的科技进步法成为我国科技发展的根本保障。
作者 董颖
出处 《经济论坛》 2008年第7期127-130,共4页 Economic F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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