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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非单据条款”失误详解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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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大部分出口货物的结算方式,仍采用信用证结算。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列有条件的付款承诺,这种付款承诺独立于进出口双方的贸易合同,独立于开证人(进口商)与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只要受益人(出口商)做到“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开证行(进口国银行)就必须付款,而不过问实际货物的状况怎样。
作者 龚玉和
出处 《进出口经理人》 2008年第5期44-45,共2页 Imp-Exp Execu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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