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部表示,自4月20日至9月30日,将对所有贸易形式、地区、企业出口的化肥类产品及部分原料,在现有出口税率的基础上,以出口价格为基础,加征特别出口关税,税率为100%。加征特别出口关税的化肥类产品,包括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及其他化肥共计29个税号,对部分化肥产品原料也加征此特别出口关税,包括磷酸、氨共计3个税号。业内人士表示,此举是为了控制化肥出口,从而抑制国内化肥价格的上涨趋势,可以说基本禁止了化肥出口。
出处
《中国石油和化工》
2008年第9期26-26,共1页
China Petroleum and Chemical Indu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