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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型受贿案犯罪数额认定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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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某区拆迁办主任王某负责辖区一平改项目,在征地、拆迁等方面给予了A房地产公司很多关照。项目完工后,为表示感谢,2007年底A房地产公司经理李某将原均价60万元的房屋,在市场优惠价8%的基础上又针对王某设定最低优惠价70%的价格卖给王某商品房一套,王某收到钥匙后实付房款165600元,并让李某开出购房发票一份,合同已签但未来得及办理房产登记手续就被知情人举报。检察机关经过初查后对王某以涉嫌受贿立案侦查,此时王某受贿的商品房市场价格已经上涨了10%。
作者 赵刚
出处 《天津检察》 2008年第2期27-28,共2页 Tianjin's Procurato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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