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现行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地方统筹,于是就有了各统筹区域间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问题。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1997年)和《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2005年),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在不同统筹区域间转移,但从这几年的实践看,这种转移并不顺畅,而且在部分地区,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几乎成为不可能。大批劳动者深受此害,苦不堪言。一些行将“挪窝”的朋友闻知此情,感到异地就业成本提高、风险增加,曾经有过的流动念头因此打消。尤其是农民工这个群体,其流动性极强,由于社会保险关系不能顺利转续,许多人无奈选择退保,期待已久的保障又与自己分手,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北大核心
2008年第5期13-15,共3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