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全球正发生着以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类自身生存造成了严重危害,已成为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为了应对气候暖化,1992年国际社会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7年制定了《京都议定书》,要求发达国家从2008年-2012年,将其温室气体的排放在1990年的基础上,至少减低5.2%。同时,允许发达国家到发展中国家实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源(碳源)或增加温室气体吸收汇(碳汇)的项目活动,将实施项目所获得的碳信用额度用于抵减其排放量。
出处
《浙江林业》
2008年第4期14-15,共2页
Zhejiang Fore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