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财政部于2000年12月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2006年2月又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新准则已于2007年1月首先在上市公司中推行。新制度和新准则对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摊销、转让以及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做了相应的规定。这些规定在无形资产所占比重小,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所起作用不够显著的情况下是可行的。但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无形资产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扩大,无形资产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所起的作用日益显著,并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资产项目,但新准新制度的有些规定显得过于简单、笼统,一些方面尚不够严密且缺少可操作性,给企业在具体核算无形资产时带来困难。笔者试就无形资产出售的核算谈谈自己的看法。
出处
《现代商业》
2008年第12期222-222,221,共2页
Modern Bus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