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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Ⅲ标准如期实行发改委停止受理国Ⅱ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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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发改委已给汽车企业和内燃机企业下发通知:国Ⅱ产品申报公告最后期限是2007年7月20日,以后不再受理国Ⅱ产品的公告申请。这意味着国家发改委已正式开始推行机动车排放国Ⅲ标准。自2008年7月1日起,将全面停止国Ⅱ标准轻型车的销售和注册登记,届时国Ⅱ车型将退出历史舞台。
出处 《润滑油》 CAS 2007年第6期40-40,共1页 Lubricating O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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