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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职校培训学员可折算成在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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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福建省教育厅最近下发文件,开始审定今年具有招生资格的巾职校,中职校培训学员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折算在校生规模。对于开展中职学历教育的学校只允许保留中等职业学校校名,不得以普通高中的校名招生。
作者 齐榕
出处 《西北职教》 2008年第4期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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