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荧屏文化秀时闻商业味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河南河洛大鼓、陕西华阴老腔,王羲之的名帖、官窑的瓷器,眼下,越来越多的文化遗产、文物古玩走上电视荧屏。或借助明星包装,或讲述故事典故,“文化秀”成为“真人秀”之后一大电视专题类型。上海文化学者徐正初指出,“秀”是舞台形式,“文化”是舞台主角,两者不能颠倒,“娱乐和文化结合切忌形式大于内容,节目的综艺成分过多,商业成分过重,不仅不利于文化的传播,而且还是对媒体和观众的损害。”在借助荧屏传承和推广传统文化的过程中,要警惕“商业化”和“流行化”的“串味”、“变味”。
作者 王磊
机构地区 上海
出处 《文化市场》 2008年第2期25-25,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