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江苏:开始征收“排污指标费”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江苏将在太湖流域开展COD排放指标有偿使用试点,在电力行业开展二氧化硫排放指标有偿使用试点。江苏省物价局、环保厅、财政厅宣布,两则试行管理办法已正式施行,“排污指标费”将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作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
出处 《给水排水动态》 2008年第2期45-46,共2页 Water & Wastewater Information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