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3年第三次成立电力工业部后,正式组建了电力标准化管理部门——中电联标准化部。1994年3月电力工业部以1号令发布了《电力工业部标准化管理办法》,为做好电力标准化工作提供了政策法规依据。1998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行使电力标准化政府职能。国家经贸委于1999年6月以10号令发布了《电力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明确了电力标准化管理的三个层面,即:国家经贸委,中电联标准化中心和标委会,确保了工作的连续性。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后,电力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改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出处
《工程建设标准化》
2008年第2期8-10,共3页
Standardization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