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司法第72条是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的规定,与旧公司法第35条的规定相比,该规定更为科学、合理,但在处理具体纠纷时,还存有一些问题需要探讨。本文对新旧公司法规定进行了比较,并对违反公司法第72条规定所订立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及保护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出处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08年第3期33-40,共8页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The Rule of Law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