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和国家政权的法理关系是国家政治生活中最活跃、最普遍、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党和国家的法理关系是,党作为领导党,对国家政权行使领导权,指引国家政治生活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党作为执政党,具有执掌国家政权包括立法、行政、司法的全面的权力,党的执政权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形式取得的。根据党和国家政权的法理关系,改革和完善党的执政体制,应该建立党直接执政和间接执政相结合的执政体制。这样的执政体制是符合宪政所规定的党和国家政权的法理关系,体现了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国家政权建设与党的执政规律的统一。
出处
《理论导刊》
北大核心
2008年第5期54-55,62,共3页
Journal of Socialist Theory Gu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