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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化企不应忽视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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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2007年5月太湖蓝藻事件发生后,环湖地区及江浙两省的多家中小化工企业被关停。虽然太湖蓝藻事件的发生绝非该由化工企业承担责任,但是中小化企还是应当引以为鉴。这些年,大型化工企业在环保方面就做得比较好。因为大型企业的“三废”排放量自然要增多,其社会影响也就随之增大,很容易成为全社会注意的目标。所以,大型企业有的上马脱硫装置,有的新建了污水处理系统,在环保和社会责任方面先行了一步。
出处 《氯碱工业》 CAS 2008年第5期48-48,共1页 Chlor-Alkali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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