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公安部发布《火灾事故调查规定修正案》死亡十人由省级消防机构调查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近日,公安部发布了《火灾事故调查规定修正案》。 一是将《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七条修改为: 火灾事故调查,由火灾发生地公安消防机构按下列分工进行: (一)一次火灾死亡1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的,重伤20人以上或者死亡、重伤20人以上的,受灾50户以上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机构负责调查;
作者 龚晓
出处 《中国消防》 2008年第8期10-10,共1页 China Fir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