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是为行政事业单位履行其职能的必要手段,是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的物质基础。2006年7月1日起施行的财政部令第35号《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和各部门、各单位的管理职责,构建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从形成、使用到处置全过程的有效监管体系。但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规模庞大,构成复杂,具体管理中还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本文结合常州市的实际,就如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谈点粗浅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