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尽管农村金融体系相对完善,但农村金融的覆盖率依然较低,农户货款满足率亦较低。据亚洲银行的一份研究报告(张雪春,2005),对西部六省(云南、贵州、四川、陕西、甘肃、宁夏)54县农村信用社的调查表明,六省有关覆盖面的几个指标的平均值分别是“农户/信用社”达到3374(2004年);“农户/信贷员”为1468(2003年),“得款农户/总农户”为57.82%(2003年)。何广文调查认为,农民贷款额度的满足率大概只有20%-30%,也就是说农民实际获得贷款,大概只是有效需求的二到三成。焦瑾璞和周诚军(2004)认为,虽然我国的农村金融几乎覆盖了绝大部分地区,但从资金的可获得性看,其覆盖面不到25%。“根据银监会的统计,2005年三季度末全国在农村型用设有小额信用贷款或联保贷款的农户数为7134万户,
出处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
2008年第1期26-27,共2页
Rural Credit Cooperative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