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大多数高校规定禁止学生的性行为,并对学生的性行为进行严厉处罚。这些校规规定与目前的法律规定是有冲突的,这种冲突直接导致了近年来屡屡发生的大学生状告学校侵权的法律纠纷。大学生性权利的保护是实现教育法治的迫切课题,法治精神和权利至上理念要求学校的管理必须尊重和保护大学生个体的性权利。高校校规与法律接轨是实现教育法治的重要举措。
出处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3期152-154,共3页
The Journal of Yunnan Administration College
基金
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四川性社会学与性教育研究中心项目"性犯罪现状及法律健全的研究"的阶段性成果(编号:XXYJB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