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以来,福建省浦城县探索实施以“村里的事让村民知道、让村民参与、让村民做主、让村民监督、让村民满意”为主要内容的“五让”工程,推进新农村建设,获得前所未有的成效,得到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如今该县县委、政府又在取得“五让”工程机制成效的基础上,将“五让”提升为“五要”工程,即“村里的事村民要知道、要参与、要做主、要监督、要满意”。以充分体现村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现以该县仙阳镇实施“五要”工程助推新农村建设的典型事例与读者共享。
出处
《农村财政与财务》
2008年第5期25-26,共2页
RURAL FINANCE AND FINANCIAL AFFAI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