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央与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财政体制渐趋完善。但是省以下财政体制千差万别,体制缺陷明显。随着农村税费改革进程的加快,县乡财政体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凸现。要健全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必须坚持事权与财权相匹配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据有关统计资料,我国现有2800多个县级财政,4.6万多个乡镇财政。在这些县乡财政中,东部财政实力相对较强,县财政收支对上级转移支付的依赖程度较低;而中西部地区的县财政对上级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的依赖程度高,很难维持正常运转。
出处
《农村财政与财务》
2008年第5期35-37,共3页
RURAL FINANCE AND FINANCIAL AFFAI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