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在推动民营经济发展中究竟应当成为"有为"政府还是"无为"政府是一个不断博弈与调适过程。鉴于民营经济的迅速发展壮大与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之间的矛盾,政府在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不应当再做"无为"政府,而应当采取积极措施,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与条件,促进民营与国有经济以及外资等经济处于同等的竞争平台上,在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争做"有为"政府。
出处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2期63-66,共4页
Journal of Huaibei Coal Industry Teachers‘ College: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