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中国农村经济改革的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实力下降,加之自身法律地位不明、产权不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小,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较低,投资增速波动性很强。因此,只有通过深化改革,不断提高农业投资报酬率,降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业投资风险,进一步提高农业投资收益,从而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业投资功能,塑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比较强势的农业投资主体地位。
出处
《南都学坛(南阳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报)》
2008年第3期124-128,共5页
Academic Forum of Nandu:Journal of the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of Nanyang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