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司治理作为一种确定公司出资者与管理层及其他各方权利责任的制度性安排,大多基于Berle和Means所有权和控制权高度分离的观点。现实中大股东为了自身的利益,不仅可能没有起到监督管理者的作用,而且还可能侵占小股东的利益,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行为屡见不鲜。但是大股东也有支持上市公司的时候。当上市公司陷入财务困境时,大股东会请求地方政府的财政援助或直接转移私人资源到上市公司来帮助公司解脱困境;当上市公司需要满足配股要求以实施配股融资时,
出处
《浙江金融》
北大核心
2008年第5期42-43,共2页
Zhejiang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