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主要发达国家采用的市场准入标准 发达国家有关金融业市场准入的标准主要可分为国民待遇标准和互惠标准。在实际运用时,各国对两种标准的解释并无统一标准,而仍具有相当多的含义。这些含义不仅包括对现存立法的解释,还包括很多未被法律采纳的管制外资银行进入本国市场的标准。在市场准入的各种标准中,中心的问题集中于发达国家所主张的市场进入应带来竞争机会事实上的均等,而不是仅仅局限于追求正式法律标准严格的对照一致。
出处
《国际贸易问题》
北大核心
1997年第11期42-47,共6页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