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苏南地区的社区“慈善超市”建设过程中,各级民政部门作为社区慈善超市的实际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慈善超市的建设和监督慈善超市的运营,并作为坚强的后盾,提供物资上的支持。在具体的创办形式上,各地民政部门结合地方实情,探索出了不同的实践路径,例如由民政部门分别与慈善总会、工会、团委、企业等组织联合创办,呈现出“百花齐放”的特点。笔者以江苏省苏州市金阊区美佳倍顺爱心超市为例,透视苏南地区民政部门与地方企业联合创办的社区慈善超市,本文将这一类型慈善超市概括为企业兼带型。
出处
《社区》
2008年第10期21-2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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