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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4月发布《关于成品油进口税收问题的通知》称,自2008年4月1日至6月30日,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及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部分进口成品油实行进口环节增值税先征后返。根据初步测算,该措施将为中石油和中石化分别返还18.7亿元和25.1亿元,总计约44亿元。
出处 《科技中国》 2008年第5期15-15,共1页 China Scitechnology Think T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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