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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州县衙门的格局与体制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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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衙门,是封建王朝地方行政办事机构的处所。历经沧桑,衙门建筑已经不多见了,但在南阳,仍较为完整地保存着两处官衙,弥足珍贵。这就是清代的内乡县衙和南阳府衙。这两处建筑分别在1996年11月和2001年6月被国务院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南阳府衙坐北面南,南北长240米.东西宽150米。占地3.6公顷。现存古代单体建筑三十馀座、一百三十馀间,中轴线上自前至后有照壁、大门、仪门、右列六科房、大堂及东耳配房、寅恭门及其东西耳房陪房、二堂及其东西厢房、内宅门、三堂、三堂左列厢房及三堂东西耳房配房等,在中轴线的东侧还保存有军粮厅、宾兴馆,西侧还保存有二堂西花厅及其厢房、倒座等建筑.是我国现存最为完整的一处封建社会府一级官署衙门建筑群。南阳府衙设立于元至元八年(1271)。明洪武三年(1370),程本初依朝廷定制营建了府大堂及属官衙署。明正统五年(1440)同知汪重、明成化年间知府陈镒,对府衙先后进行了大规模的重修。清代先后有辛炳翰等近十位知府参与府衙的重修、扩修。民国时期,府衙为河南省第六行政区专员公署。新中国成立后,府衙成为南阳地区专员公署所在地。南阳内乡县衙始建于元朝大德八年(1304)。现存建筑多为清代建筑,由章炳焘于光绪二十年(1894)主持营修,占地两万多平方米,现有房舍二百六十馀间。建筑格局由外及里为:照壁、宣化坊、大门、寅宾馆、膳馆、双祠院、三班院、监狱、仪门、六房、吏房、户房、礼房、兵房、刑房、典史衙、戒石坊、大堂、门子房、屏门、二堂、县丞衙、主簿衙、夫子院、东账房、西账房、三堂、东花厅、西花厅、后花园。有关章炳焘营建内乡县衙有个小典故,传说光绪十八年(1892)章炳焘宴请县内豪绅富贾.席间挥写“天理、国法、人情”六字名言,一字值千金,以此号召人们为营修县衙筹募,后来又通过“赢捐输罚”、“以工代捐”等办法筹得资金,由此营修了内乡县衙。由于内乡县地处秦岭以南长江以北的南北文化交融地带,又受主持营修者章炳焘是南方人的影响,因而县衙的整个建筑群是融长江南北建筑风味为一体。内乡县衙内多有精妙绝伦的楹联,其中高以永(清康熙十九年任内乡知县)所撰的一副楹联最为著名,上联为:“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下联为:“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内乡县衙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是县政府和县武装部的所在地。1984年被批准为全国第一家衙门博物馆。为了更好地了解南阳这两处重要的历史文化遗存.更好地理解地方衙门的格局、体制和作用,我们特别邀请北京大学历史系郭润涛教授谈谈——
作者 郭润涛
机构地区 北京大学历史系
出处 《文史知识》 2008年第5期34-43,共10页 Chinese Literature and 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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