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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卫生监督所查处一起群众举报食品卫生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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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月25日,市中区卫生监督所接到市卫生监督所移交的群众举报案件,称某食品厂有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接到举报后,市中区卫生监督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刘某某、杨某某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工作时未穿戴工作衣帽,该厂配料室地面有粉红色的污水。对以上违法事实,执法人员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拍摄了照片并录像。市中区卫生局依法对该食品厂。予以警告并罚款六千元。
作者 王涛
出处 《枣庄卫生》 2008年第4期33-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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